
抬头仰望天空的时候,我看到,那像稀释的水彩一样透明的蓝,凉凉的,可以觉出秋天的气息。
偶有些云。是很清冷的白。但却能让所有直视的努力都变成一场徒劳。几秒间,我恍然大悟,这是阳光的杰作。又几秒间,它走到我的眼前,像一位风度极佳又略带不羁的男子。
只一瞬,便爱上这样的感觉。
是肤上的晨光,温柔的流淌,在眼里轻轻的亮,一会儿就有些眩目了,即使闭了眼,依然有淡淡的眩影。于是便躺到草坪上。
在这个清凉的早晨,一片绿色中间,有昨夜的露水被我吵醒,悄悄钻进我的衣服里,继续蒙头大睡。
已经很久了,没有这样来到晨光里。
问自己一句,为什么从没有这样去想过,是否要把阳光占为己有。想了想,也许是因为从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吧。
没有意识,所以没有机会去想。
没有想,所以没有爱。
没有爱,所以没有占有的冲动。
阳光的存在,过于理所当然。在夏季理所当然的火爆,在冬季又理所当然的无力。而我是个敏感的人,需要戴上墨镜保护自己。习惯于这样早已习惯的生活,我想我已多次与它的美丽擦肩而过。只是在这样的一个早晨,在这样一个只属于我的早晨,见到它,感到它在秋季的内敛与柔情。
一切的一切,都只是瞬间的事。
我想我是病了的,昨夜友人来电,连声音都开始泄露了秘密。被形容为疲惫的声音,在漆黑的房间里干涩的拉响。听久了就忍不住笑起来,心底有一丝期望。如果能流出一滴泪来,那也是好的。
友人说,一个人不快乐,是因为他太想快乐。
于是我说,一个人得不到爱,是因为他太想爱。
也许有一次,就已深刻的像一个烙印,难以忘记,所以一直在寻觅。有什么能够覆去,甚至只是代替,至少温习。于是一直在走,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丢失了快乐的能力。也许是在无法快乐的习惯里走了太久,早已偏离了航道。
终于是累了的,于是便生起病来。那些飞扬的愁,也终于能够停下来,沉沉的,去到心底。
我已忘记是如何爱上你的,也许只是转身的一眼,便那样爱了。
可惜的是,伸手的刹那,我忘记让时间凝固。于是爱情,就那么轻易的从指间,飞走了。散落在空气里的,是抓也抓不住的幻觉,抓也抓不住的你。
如果相爱,果真是一刹那间的事,那么,那一刻的相遇,是否会成为永恒?
如果我固执的相信那不是幻觉,那么,上帝会不会再给我一次重新经历的机会?
手指上只有青草的味道,有青草就有泥土。而我们的爱情不是青草,它没有根,也没有味道。可是它却那么深、那么深的印在我的心里。
我在想,这是不是因为我们曾经相遇过,是不是因为,我们也曾经相爱过。
这秋,就快要离开了。抬起头,再看那水蓝的天空,依然没有大雁飞过的痕迹。啊,也许他们已经飞过了,也许是我忘了,雁过无痕。
是的,雁过无痕,我一个人。
路过鱼店的时候,我打破一个誓言,带两条金鱼回家。我跟店老板说,我真心希望它们不会死去。而她却说,总是要死的,只是死前曾是漂亮过的。
就把它们放在窗台上。阳光下,玻璃缸里的鱼,那么小,是脆弱的东西。它们不会说话,它们不停呼吸,它们漂亮吗,它们只是寂寞。
一条寂寞,另一条也寂寞。
那么,就叫彼此吧。
彼,是太想太想的快乐。
此,是太想太想的爱。